关于征求省委金融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征求省委金融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发扬民主、开门纳谏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我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我办:
1.电子邮箱:swjrbrsc@163.com;
2.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中共黑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3.联系电话:0451-82805110;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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