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栏 > 营商环境 > 工作动态

优化营商环境“获得金融服务”一季度政策汇编

日期:2024-04-16 11:01 来源:黑龙江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字体:

优化营商环境“获得金融服务”一季度政策汇编

国家层面

    2024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福建省晋江市召开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会上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主要提供四大服务。一是融资需求对接。经营主体通过平台提交融资申请,平台智能匹配银行机构和金融产品,实现银企高效对接。二是惠企政策直达。平台设置专区汇集各类惠企支持政策,自动将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至经营主体。三是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机制化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分级分类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四是融资增信服务。平台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缓释基金,实现经营主体增信授信全流程一站办此外,平台还设置了最新政策动态和金融产品超市板块,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新闻讯息和金融产品未来,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将致力于强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构建面向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三位一体的全流程融资综合服务体系,通过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和数字技术应用,加速破解堵点痛点,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质效,实现民营企业信贷量增、价降、面扩

    20242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公布。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农村金融工作方面,要强化对信贷业务以县域为主的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精准支持;完善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以及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农村金融的新提法,有利于构建一个更为完善、精准、专业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通过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20243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2024 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该活动贯穿2024年全年,并于6月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服务行动重点化解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痛点难点。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小微企业经营性资金需求,继续增加贷款投放,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针对小微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探索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进商圈、进园区主动走访对接,增进中小微企业对金融政策和产品服务的了解,促进供需匹配。该活动通过相关服务行动,有效促进了金融服务的普及和优化,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为中小微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

    2024328 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 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实现普惠信贷保量、稳价、优结构的目标,是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加大首贷、续贷投放,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二是突出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保障。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小微企业、涉农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四是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灵活便捷地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的资金需求。《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普惠信贷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省级层面

    202426日,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联合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关于阶段性延期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黑财金〔202417号)对符合条件的2020年和2022年存量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给予延期还本政策支持。

    202428,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 号),聚焦民营企业人社服务需求,紧扣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题主线,做优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做好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惠企稳岗政策落实。

市(地)层面

哈尔滨市:

    202411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哈尔滨市灾后重建金融专项基金实施办法》(哈政办规〔20241号),推出实施灾后重建金融支持政策,明确灾后重建金融专项基金用于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担保费返还、贷款贴息政策。

牡丹江市:

    202412日,牡丹江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科技创新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牡财联〔20241号),对牡丹江市区内(不含县、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且被科技部门、工信部门评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2024227日,牡丹江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延长首贷户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牡财联〔20244号),《关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通知》(牡财联〔202210)文件继续执行,延长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1231日止。

    202438日,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印发《牡丹江市金融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牡金局发〔20242号),一是对初创期企业,统筹利用首贷户贷款贴息、科技创新企业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担保扶持等予以支持。二是对成长期企业,鼓励银行机构提供一揽子政策和金融服务包支持,引导企业加大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和贷款周转金手续费,鼓励保险机构完善保险服务。三是对成熟期企业,通过产业基金、债券融资、企业上市挂牌等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

大庆市:

    20231222日,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分行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庆人社规〔20233号),202411日起施行,一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二是强化部门职责分工。

    2024313日,大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大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深化政银担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金联〔20242号),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实力;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入省再担保体系;探索市县一体化运营模式;坚守支小支农主责主业;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综合融资成本;创新业务产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推动“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探索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模式;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完善绩效评价。

鸡西市:

    202418日,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鸡西市科学技术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鸡西监管分局、鸡西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鸡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鸡西市财政局、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鸡西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鸡西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鸡银发〔20246号),从丰富金融工具、发展金融市场、健全配套政策、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等方面完善政策落实措施,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领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为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2024125日,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鸡西市财政局、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鸡西监管分局发布《关于调整和废止鸡西市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事宜的通知》(鸡银发〔20249号),调整和废止鸡西市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事宜。

    202434日,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宣传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为有需求中小企业对接银行使用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岗促就业。

双鸭山市:

    202431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服务促进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412号),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助力产业振兴,支持促销费扩内需。

    2024326日,双鸭山市财政局发布《双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双财发〔202418号),将市政府计划将市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9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

鹤岗市:

    202413日,鹤岗市金融服务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延期鹤岗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鹤金发〔20241号),鼓励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延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性质为流动性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年化担保费率按照0.5%收取,担保贷款额500万元()以下的,给予担保费全额减免。 

    202424日,鹤岗市财政局发布《鹤岗市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支持对象及申请条件,建立了“政银担”分险机制。此外《办法》还制定了优化审核流程、实施年度封盘、探索联合追偿、强化监管问责等相关制度。

七台河市:

    202434日,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分行发布《2024年七台河市金融支持重点领域 薄弱环节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七银发〔202412号 ,要做好民营小微、乡村振兴、科技绿色、重点项目、煤焦化、创业就业、房地产7个领域20项重点金融服务。

黑河市:

    202415日,黑河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黑河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黑市金发〔20241),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

    2024118日,黑河市财政局发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一轮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黑市金发〔20242),加快推进新一轮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投放,推动建立政银担分险机制。

大兴安岭地区:

    2024313日,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发布《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支持大兴安岭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岭银发〔202411号),贯彻落实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具体部署,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中共黑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管理维护:中共黑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 : 150000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办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94

备案序号:黑ICP备19003949号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588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