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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方式

日期:2013-05-25 20:02 来源: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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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改制上市主要包括三种模式,分别为整体变更模式、母子公司模式与分立模式。整体变更模式为拟改制企业全部资产、负债整体进入股份公司的模式。母子公司模式为企业以自身盈利能力强、竞争力突出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以该股份公司作为未来上市主体,企业自身保留未进入股份公司的相关资产与负债的模式。分立模式为企业分立为两家公司,其中盈利能力强、竞争力突出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进入未来拟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他资产进入分立出来的另一家公司。以上三种模式上市各有利弊,具体差别如下:
 
 
          
      
整体变更模式
彻底避免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问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程序相对简单,资产和业务完全由股份公司承继,不存在债权债务的转移。
企业原有的不良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权属存在一定瑕疵的资产没有剥离空间,处置难度大,对拟上市公司经营可能会存在一定压力。
母子公司模式
主业经营更为突出、盈利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资产重组、人员重组的运作;未进入上市主体的业务可在成熟时注入上市公司;拟改制企业对未来上市主体具有较强的控制力;有利提升公司上市的整体估值。
可能无法彻底消除关联交易问题;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操作程序较整体变更模式相对复杂;需考虑存续业务的自我生存能力。
分立模式
主业经营更为突出、资产剥离更干净;有效避免关联交易;有利于资产重组、人员重组的运作;有利提升公司上市的整体估值。
需要获得股东单位的支持;程序较另两种模式相对复杂;需考虑承接非上市资产公司的持续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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