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基层和行业部门的政务公开等。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省金融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办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综【2014】4号), 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改善行政效能,认真落实好省政务公开办确定的工作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规范开展金融工作、提升协调服务效能的有效途径,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为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年初,办党组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办结合金融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运行机制,保障社会各界对省金融办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打造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的文明机关。此后,郎国明主任又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查找不足、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认真学习、严格履行政务公开程序。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黑龙江省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等各项学习活动,并就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问题和要求组织全办集中学习,夯实理论基础;二是严格履行政务公开程序。自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线上运行以来,全办上下严格按照公开流程,从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等方面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按要求公开、按规定保密。
(三)突出重点,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一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确定上网事项。对我办职责内的两个行政审批事项逐一梳理论证,各子项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下放尽量下放,并大幅压缩保留事项的审批材料数量,坚决落实省政府“多下放、真备案、审一次”的要求;二是完善网上审批事项相关政策和指引,并发布于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平台,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三是认真制订完善审批流程,力争做到办理流程一目了然、受理条件清晰明了、格式文本简明规范;四是高效完成各项网上审批工作,根据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我办12月份网上审批平均办结天数为7.3天,审批提速51.6%。网上审批工作运行良好,初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在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条,在省金融办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65条,发布《黑龙江金融动态》18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在省政府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已同意公开并按时答复,2014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省金融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存在差距和不足有:公开信息数量有待增加,在实现网上信访方面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缺乏深度等。
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学习,请省政务公开办专业人士为全办干部进行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二是抓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着力打好信息资源共享基础。巩固并强化与人民银行哈中支,黑龙江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的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主动公开栏目的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的内容;四是探索建立金融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联络员队伍,增强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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