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公开条例》)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发布《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1〕18号)要求,全面推进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增强解读回应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相关合法权益。
(一)加强主动公开。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规定。本年度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以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0件。二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及时将行政许可信息在“信用中国(黑龙江)”上公示。2021年共发布行政审批55件,审批机构54家。三是强化政民互动。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局官网共发布政策解读7条,其中图文解读1条,文字解读6条;积极参加党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局主要领导带领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走进直播室,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强化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答复群众咨询,以官网“政务咨询”为依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制定了《政务咨询办理流程图》,优化政务咨询办理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按日查收局官网政务咨询信息,办理时限原则上15个工作日办结,并派专人跟踪督办,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答复。全年共答复政务咨询81条。四是认真办理“两会”建议,办复10条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9条十二届四次政协委员提案。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通过业务大讲堂活动,在局内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政务公开水平。邀请省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培训指导。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181条,依申请公开涉及行政诉讼1起,目前尚未审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管理。2021年在局官网发布金融动态、行政审批公示、注销机构公示、机构“白名单”等信息398条。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官网发布。组织局内向省委信息处、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信息处)报送信息9篇,在省政府网站发布动态信息26篇。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为便于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省内外政府部门网站中有关机构设置栏目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在我局网站“机构设置”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对外公开了内设机构联系电话。二是开发上线“龙江地方金融”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金融工作动态。三是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于2021年底前完成了局门户网站首页和二、三级页面IPV6升级改造。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进一步规范流程制度建设,成立了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信息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解读的方式要进一步丰富等。2022年,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格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不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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