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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1 14:30 来源:局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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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发布《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发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规定。对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以局名义印发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3件,确保了政策文件的及时公开与透明。二是积极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及时将行政许可信息在“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在局官网发布典当行行政许可、小额贷款公司名单等通知公告类信息40条,为公众提供了便捷的政务服务信息查询渠道。三是强化政民互动。以局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为重要依托,及时答复群众咨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答复留言106条,有效搭建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局官网发布政策解读16条,发布普法宣传信息2条,助力公众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申请10条,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信息依次经处室负责人、保密办(秘书处)、局领导逐级审核后对外发布,切实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有力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局网站和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的重要作用,依据“统一领导、严格审核、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精心做好网站和公众号的管理工作。局网站已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完成集约化建设工作,2024年全年“龙江地方金融”公众号发布信息400篇,订阅数达33787,网站信息发布580条,为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对年内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与相关金融机构总部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认真做好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办理工作,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精心编制并在官网发布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保障公众知情权。改版升级门户网站,优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重点栏目,强化“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我要建议”“我要查信”等功能,积极回应热点问题,引导公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还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举措相对匮乏等问题。2025年,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举措,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责任编辑:局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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